衡教职成〔2015〕15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
开展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出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赛验教、以赛促教,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方法;是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有效途径。
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已确定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成为检测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市的技能竞赛在检验各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和办学水平的同时,还承担为上一级比赛选拔参赛选手的任务。各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参赛,做到校校有比赛,人人都参与。通过技能大赛发现不足,找出差距,明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二、参赛范围及资格
参赛对象为本市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和学历教育注册在籍学生。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办理手续。
三、竞赛专业(工种)
类别 竞赛专业(工种) 参赛对象
农林牧渔类 种子质量检测 教师、学生
动物外科手术 教师、学生
信息技术类 “CEAC”信息化办公 学生
计算机平面设计 教师、学生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教师、学生
财经商贸类 会计电算化 教师、学生
加工制造类 机械车工 教师、学生
机械钳工 教师、学生
机械焊工 教师、学生
电子产品装接与调试 教师、学生
维修电工 教师、学生
数控车床 教师、学生
交通运输类 汽车运用与维修 学生
教育类 学前教育 学生
医药卫生类 护理 学生
土木水利类 计算机辅助建筑制图 学生
工程测量 学生
四、命题和设奖
1.命题工作由天津市教育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
2.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优秀承办单位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团体奖和个人奖的设奖比例将根据实际参赛队(人)数确定。团体赛的成绩计算以《2015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各专业竞赛细则》为准。对获得学生组团体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学前教育专业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6人,其它专业(工种)每队只限报1名指导教师)。教师和学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3.参加竞赛获奖的教师、学生,可申请办理相关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1.7月30日前,确定承办单位,各专业(工种)制定并公布竞赛细则。
2.8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组建并公布试题库。
3.9月10日前,各学校选拔确定参赛人选、完成报名准备工作。
4.9月15日上午,各学校上报参赛人员信息(市教育局三楼)。
5.9月30日前,各专业(工种)制定并公布操作规程,各承办学校完成赛前所有准备工作。
6.10月10日—11月10日,各专业(工种)进行比赛。
7.11月20日前,大赛组委会完成成绩汇总工作。
8.11月30日前,公布比赛结果。
六、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职业学校要积极组队参赛,并认真填写参赛人员汇总表,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在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明学校名称和比赛专业(工种)。在填写“比赛专业(工种)”时,只能填写具体的专业(工种),如“会计电算化”或“机械车工”等,不能填写“计算机类”或“机械类”。参赛人员汇总表和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2.各职业学校报名时,请将参赛人员汇总表、报名表及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天津市教育局职成科(各承办学校代收),同时用移动硬盘报各种表格的电子信息(一律使用Word文档)。选手个人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工种)学生组代表队选手为5人、教师组3人(种子质量检测和动物外科手术以竞赛细则为准),每队设领队1名,学生组设指导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1-6名)。如学校不能派出5人(教师组3人)组成代表队,须选出部分选手参加个人比赛,不计算团体成绩,学生个人比赛不再设指导教师奖。
各职业学校办学实力较强的专业,最多可派出2个代表队参加本专业(工种)的比赛。
4.各竞赛专业(工种)报名参赛队不足3个的,将取消该专业(工种)的团体比赛;教师组报名不足6人的,取消该专业(工种)的比赛;学生组报名不足10人的,取消该专业(工种)的比赛。
5.凡开设本次竞赛专业的职业学校,原则上必须组织人员参加相应专业比赛。
6.各专业(工种)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竞赛操作规程为准。
7.参赛期间,各学校领队、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 任忠秀 天津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组委会副主任:孙 毅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长忠 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德中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 朱彭周 天津科技工程学校校长
周洪波 天津卫生学校校长
刘秋明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岳国武 天津市职教中心校长
张华超 冀州市职教中心校长
张石崇 枣强县职教中心校长
常红根 武邑县职教中心校长
贺永帅 深州市职教中心校长
陈占山 武强县职教中心校长
孙 闯 安平县职教中心校长
郑学锋 故城县职教中心校长
赵立华 天津兆华中专学校校长
李智奇 天津东方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韩兰所 武邑奋飞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吉朝利 天津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于广久 天津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科长
张克新 天津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孙献英 天津市工信局平台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书林 天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
王 钰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本届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举办。各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校参赛选手的选拔和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筹备,认真工作,确保比赛公平、公正、顺利完成。
联系人:天津市教育局职成科 靳美贤
联系电话:2124054
附件:1.2015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报名表(教师组)
2.2015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报名表(学生组)
3.2015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汇总表